邵浩然
邵浩然,后改名李旦,浙江永嘉县人。1945年秋进浙江大学外文系读书。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6月,全国学联在上海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时,浩然同志是浙大代表,在于子三同学被杀害后,他被推为学生会主席。解放初,浩然同志任杭州市学联筹备会主席。参加工作后,历任杭州市民政局副科长、杭州市宗教事务处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市委宣传部副科长。
1955年肃反运动中,浩然因冤案致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杭州市委宣传部于1981年5月给他彻底平反,撤消了1955年的错误结论和开除出党的处分决定,为邵浩然同志恢复了党籍,二十多年的沉冤得以昭雪。1985年12月15日,杭州市委宣传部在杭州市南山公墓为浩然同志迁墓立碑,并举行悼念会。
1924年出生于浙江永嘉永强
1931年一1936年在上海震公小学读书
1938年一1941年在温州瓯海中学读书
1941年春一1941年秋在浙江青田,温州中学高中部读书
1941年秋一1942年秋在浙江永康,私立新群中学高中部读书
1942年秋一1943年秋 在浙江瑞安,浙江省立第三临时中学读书。
1943年秋一1944年秋,在浙江温州海关和平阳矾矿工作。
1944年秋一1945年秋在浙江云和英士大学行政专修科读书期间,因训导长专制昏庸,无故欺压学生,浩然仗义执言,而同遭开除处分后,结伴流浪到龙泉,为了糊口,开设“东南书屋”和创办《东南儿童周刊》。
1945年秋一1949年5月在杭州,浙江大学外文系读书。
1949年2月在浙江大学参加中共地下党。
1949年6月一1950年10月在杭州参加土改及留校工作。
1950年11月一1952年7月在杭州市民政局工作,任社会科副科长。
1952年8月一1954年12月在杭州市宗教事务处办公室任副主任
1954年12月一1955年9月在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任宣传科副科长。
1955年9月26日,在“胡风案”中,邵浩然在杭州圣塘路的办公大楼跳楼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