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页面,内容为“赵乃传(1889~1958年) <br>字述庭,,浙江杭州人。1915年人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任该校附中主任,1920年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 |
无编辑摘要 |
||
| 第1行: | 第1行: | ||
赵乃传(1889~1958年) | 赵乃传(1889~1958年) | ||
<br> | <br>字述庭,浙江杭州人。1915年人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任该校附中主任,1920年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深造,获得教育师资证书及硕 | ||
士学位。1923年返国回北京师大任教,1926年兼任中华文化基金会教育秘书,1929 | 士学位。1923年返国回北京师大任教,1926年兼任中华文化基金会教育秘书,1929 | ||
年任教育部中等教育科长。1930年获选聘为立法委员,兼任中央大学、中央政校及金 | 年任教育部中等教育科长。1930年获选聘为立法委员,兼任中央大学、中央政校及金 | ||
2017年12月30日 (六) 00:50的版本
赵乃传(1889~1958年)
字述庭,浙江杭州人。1915年人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任该校附中主任,1920年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深造,获得教育师资证书及硕
士学位。1923年返国回北京师大任教,1926年兼任中华文化基金会教育秘书,1929
年任教育部中等教育科长。1930年获选聘为立法委员,兼任中央大学、中央政校及金
陵大学教授,1944年受聘主持台湾教育接收工作。1945年台湾光复后,即担任台湾省
行政长官公署教育处长,仍任立法委员。1946年1月底,接收工作告一段落,遂离台
返回上海归建,由范寿康继任。1948年底担任教育部主任秘书,1949年春执教于浙江大学,本欲随政府来台,但因突然患病而滞留大陆。后于上海任教于私立中学,授西
洋通史课程,藉以维持生活。著作有《中学教育原理》及《师范教育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