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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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猷(-)
陈嘉猷,江苏省宜兴市人。194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系,获工学士学位。1941~1946年为宝天铁路帮工程师,1947~1949年为南京市工务局副工程师,1949~1956年为南京市建设局工程师,1956年调建筑工程部给水排水设计院为工程师、组长,1961年初调建筑工程部东北给水排水设计院,历任设计室主任工程师,1981年11月任院副总工程师、顾问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6年底退休,聘为院技术顾问。
在院工作期间先后参与、主管、审定东北地区如:大连、长春、吉林、齐齐哈尔等城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项目以及造纸、石油工业废水处理项目设计,其中新立城大型水库保坝工程设计获省科技进步奖,黑龙江化工厂给水工程、辽河化肥厂给水工程、大连开发区凤凰山水等获城建系统优秀设计奖,并主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设计工作。主审《给水排水设计城市防洪设计手册》和审校《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等。
1963年起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第三届至第六届政协委员,长春市环境保护学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