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伦清(1896—1966) 名永声,以字行。海宁袁花人。民国5年(1916)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曾参加“五四”运动。
毕业后在湖州中学、嘉兴中学任教。一度担任浙江省教育厅秘书。民国19年到杭州高级中学重执教鞭,并担任浙江省中等教育国文研究会主席,主编《国文精选丛书》、《民族文选》、《唐宋传奇小说选》、《乐府诗选》等,供各地学校采用。抗战爆发后,杭高南迁碧湖,与他校合并为联合高级中学,他担任教务主任。民国28年3月,校方开除七名爱国学生,激起公愤,学生纷纷集会、罢课、斗争激烈,成为轰动浙南的“七君子事件”。省教育厅最后以解散联高相威胁。联高多系浙西流亡学生,无家可归,面临绝境。胡挺身而出,反对开除,展开辩论,并设法调解,以他个人名义介绍七位同学转学他校,事件始告平息。而他却以“为共产党所包围”罪名被撤职。乃至龙泉浙大分校任教,为师范学院教授兼国文系及初级部国文科主任。抗战胜利后随校迁回杭州。建国后历任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学院、杭州大学教授。50年代初参加中国民主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