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之篪 (1924—)
浙江江山人。195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教育系,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曾任上海市写作学会副秘书长,现任华东政法学院退 (离)休高级专家协会会长。《高等教育法》起草组成员,并参加《教育法》、《教师法》起草研讨和修改。着有《公文写作概论》,合编《法律专业写作概论》、《汉语与写作教程》,合着《地方教育立法研究》、《上海法制发展战略研究》。1993年获司法部颁银星荣誉奖章。
1924年姜之篪出生在浙江江山廿八都镇浔里村的一个书香人家,在廿八都小学毕业后,考进了当时因抗战迁往长台的江山县立中学。那时他还是校篮球队队长,至今有的老同学碰到他,还记得当年他在操场上“满天飞”的情形呢。后来,他又先后在因抗战由上海迁来我县三卿口的肇和中学和衢州中学读完了高中。1947年,姜之箎考入了浙江大学师范学院。
在浙大,他参加了进步的学生运动,其中著名的有因“于子三惨案”掀起的反迫害运动。他先后两次被选为学生自治会理事。临近解放时,他参加了杭州的迎解放筹备工作,解放后又参与城市接管工作。以后在浙江干校第一期结业后仍回浙大文学院继续学习。
1951年7月,姜之箎大学毕业来到上海,被分配在华东军政委员会文化部工作,部长是陈望道,副部长是夏衍。他所在的艺术处,处长是著名作家吴强。在那里,他参与了无锡“惠山泥人”和上海豫园等文化古迹的调查和抢救工作。以后他又先后在上海市人委文艺办公室和市人委文艺组工作,由当时的上海市副市长金仲华直接领导,参与管理全市文艺团体,审看节目,审查图书,并参加起草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这给他以后从事教育立法打下了基础。1963年,他参加四清运动到崇明县新海农场蹲点,直到1966年“文革”受到冲击,参加劳动。几年后又在农场中学教书,一直到粉碎“四人帮”后的1979年才回到上海。当时有五所大学要他去任教,他选中了华东政法学院,因为他喜爱教法律专业写作。而这时的他已55岁,可以说一生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但他奋起直追,在短短几年内先后出版了专著《公文写作概论》和教材《写作基础知识》、《汉语与写作教程》等书,参与编著了《地方教育立法研究》、《上海法制发展战略研究》。
1985年冬,我国开展教育立法工作,姜先生被国家教育委员会邀请担任《高等教育法》起草组成员;以后又被邀多次参加《教育法》和《教师法》立法研讨和草案修改,先后历时10年之久。1989年,国家教委为了我国教育立法的需要,委托华东政法学院承担“教育纠纷现状及对策研究”科研项目,姜先生担任该科研项目课题组组长。在向全国进行一年多广泛调查的基础上,他负责起草了6万多字题为《采取多种有效对策,加速解决教育纠纷》的调查报告,编写了有74个典型案例的《教育纠纷案例选编》,然后又写出4万多字《教育纠纷现状与对策研究综合报告》,并通过分析和论证,提出教育立法的若干建议。这些,在1990年8月由国家教委在西安召开的研讨会上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国家教委于1991年7月发给鉴定专函予以肯定并给予表彰。也在1989年,姜先生还被邀参加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主持的“上海市地方教育法规体系和立法规划研究”课题组,并且做了大量调查工作,还负责课题论文主要部分的撰写。该项研究通过市级鉴定,又荣获1992年上海市高教学会优秀课题一等奖。1992年9月,姜先生被邀请参加国家“八五”社会科学重点课题“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科学研究,并被推为负责其中第六个子课题“教育法规的执行与监督研究”的调查研究。这个国家重点课题于1995年5月由国家科委、教委在苏州联合召开的全国性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并且予以通过。姜先生负责撰写的3万多字关于第六个子课题的专题研究报告得到会议的充分肯定。
1993年10月23日,中央司法部颁发给姜之篪先生司法行政荣誉奖章和荣誉状,以表彰其在法学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1993年《教师法》颁布后,姜先生被邀请为上海各高等院校师生和区县教育行政干部宣讲《教师法》,并于1994年冬被邀请在黑龙江省宣讲《教师法》,先后共宣讲40多场。1995年3月,《教育法》颁布后,他又被上海市教卫党委聘请为宣讲《教育法》专家组成员,迄今已宣讲近40场。中央指定上海市为实施《教育法》的试点城市,姜先生被上海市教委邀请参加这一试点的有关工作,并参加制定实施《教育法》的有关规章。
现在,姜之篪先生担任上海市高级专家协会文教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学院高级专家协会会长和上海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研究中心顾问。他因擅长法律写作还当选为上海市写作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他除被收入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于1994年5月出版的《中国当代教育名人大辞典》外,还被收入正在编写的《上海市社会科学名人辞典》和《浙江古今人物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