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峙湘
刘峙湘(1915.4--1987.4.27)
湖南衡山人。
1944年3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系。1946年入电业部门工作,曾任上海电力公司职员。1947年后,历任吉林西安发电厂技术主任,辽源发电厂技术室副主任、工程师、总工程师,吉林省电业管理局代总工程师。1978年2月,任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副总工程师等职。
在辽源发电厂工作期间积极参与电厂的恢复和改造,为提高发电生产效率和降低煤耗作出突出贡献。到吉林省电力工业局后,负责发电技术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生产和安全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还部分编制了具体补充规定。经常到生产关键单位蹲点,亲自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业务管理工作问题,为吉林省电力系统的发
电生产管理水平付出了心血。196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