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发(1926- ) 李春发,1926年6月生,男,汉族,浙江省富阳县人,大学毕业,法学学士,系浙江省法学会会员。原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筹建杭州市法律顾问处时,他和袁显明、姚庆成一起调派到顾问处工作,是杭州律师开始恢复创办的三人之一。 擅长办理刑事辩护、经济纠纷案件,曾任杭州市建筑工程公司,省化工研究所,省商业机械厂,杭州新丰塑料厂等单位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