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季涵(1916- )
陈季涵,浙江余姚人。1916年生,1939年毕业于国立浙江大学土木工程学系,后奉派至交通部技术厅桥梁设计处,服务于滇缅公路澜沧江桥工处,参与建造昌淦大桥。1946年应邀去台,历任台湾工程公司、工矿公司工程师、设计组长、工务组长及台湾省建设厅营造处副总工程师,参与战后台湾工矿机构复旧、机场建设、道路辟建等重大工程的设计与施工。1958年后,转任建设厅公共工程局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局长、局长,领导全省公共工程,包括都市计划的规划与市区道路、公共给水、雨水污水下水道与公共建筑等建设,并致力于城乡综合开发与新市镇开发。对于市乡综合开发尤具创见,除赓续实施若干社区、工业区及特定区之兴建外,近复层奉中央指定执行十二项建设中之新市镇开发计划,主办林口、南崁、台中港、大坪顶及澄清湖五处新市镇开发,为国家整体建设与经济成长贡献亦巨。迩来有鉴于都市环境卫生问题之日趋严重对于雨水、污水下水道之兴建曾积极呼吁,不遗余力,并先后拟具全省雨水下水道六年计划及高雄市污水下水道计划,正全力推动中。凡其所主持之公共工程计划,均擘划周详,功效卓著,技术上尤不断力求创新,深获各方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