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彰寿(Ch'enChang-shou) 字仲文,浙江省崇德县人(现住天津),日本法政大学卒业。历任江苏法政宣讲所教员、宁波法政学堂教员、奉天提法使总务科员,兼奉天法政学堂教员、司法统计处处长、财政总核处秘书,兼满蒙中文学堂国文教员、京师地方审判厅推事、甘肃高等审判厅厅长、山西高等审判厅厅长、大理院推事等。民国六年( 1917)十二月,直隶高等检察厅检察长。民国九年( 1920)九月,任黑龙江高等审判长,未赴任。民国十年( 1921)三月,聘为直隶省长公署司法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