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孔六 男.1925年1月出生.浙江平阳人.汉族.1949年5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律系,任教于杭州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曾任该系教学秘书兼杭州大学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曾任浙江省法学会第一届理事兼第一次普法讲师团副团长。离休后任浙江法律函授学院副院长.自1952年1月任教高等学校至今。参与杭大法律系的创建工作。1984年度学校教学优秀奖获得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六十多篇,其中《孔子法律思想撷粹》一文获浙江省法学会优秀奖.与兄弟院校教师合写《索霄法律思想史简明教程》一书.负责撰写唐宋两代的法律思想.其中长孙无忌实即《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具有独创性。受到兄弟院校的好评.在沈家本法律思想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了论文《简论沈家本的吏治思想》.论文内容为大会总结发言时所用并选入论文集。